应届生接收
一、接收条件
符合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有学位或以上。不含国(境)外留学人员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、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》
2. 应届生信息表(电子版)
应届生落户
一、办理条件
符合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有学位或以上。不含国(境)外留学人员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《入户申请表》
2. 身份证原件
3. 户口迁移证明(本市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居民户口簿)原件
4. 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
5. 用人单位以及入户迁往地址均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原件及复印件